男方护理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男方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女方产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各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和落实职工生育假期规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职工相关假期使用的流程和规则,鼓励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之间,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等办法依法合理安排相关假期,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假期使用方式。
》》》推荐阅读:连云港市关于贯彻落实新调整生育假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