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4 09:3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灌南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灌南县疫情防控提醒,连云港灌南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附各营业场所防疫要求)
内容简介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9号)遵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保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当前,上海、徐州等地疫情复杂多变,输入风险依然很大,维持健康安全有序的社会生产生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19号)
遵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保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当前,上海、徐州等地疫情复杂多变,输入风险依然很大,维持健康安全有序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还需付出更大的努力。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通告如下:
1.全县区域内推行“惠泽通”,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
2.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分批次、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由县学校防控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统筹安排并发布。
3. 养老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
4.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演艺场所、网吧、影剧院、体育健身场馆、校外培训机构、公共浴室、瑜伽馆、足疗店、修脚店、采耳店、针灸馆、艾灸馆、美容店、酒吧、KTV、室内歌舞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游泳馆、棋牌室、麻将馆、按摩店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其他营业场所、门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可有序恢复营业(见附件)。
5. 餐饮店、烘焙店、奶茶店等经营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继续暂停堂食。
6.全县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完成前期评估基础上,有序恢复诊疗服务;其他医疗机构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多渠道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开展预约挂号,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并充分发挥其“哨点”作用。儿童预防接种和新冠疫苗接种实行错时接种服务。
7.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防控要求,继续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县12345热线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回应市民、企业需求。
各镇、各园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具体细则,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督促各经营主体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报告。请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灌南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附:部分行业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商场超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商场超市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入口、收银处设置“一米线”。
3.超市入口处要有专人负责,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引导顾客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量体温、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商务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超市入口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商场超市及其对外租赁的商铺按照每100平方米不超过25人的要求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
10. 商场超市在提供进口食品(冷链食品、水果等)进口报关单、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
11.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实施健康监测。与顾客有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手套。每周核酸检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5%,进口冷链从业人员一天一检。
13.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现金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4.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5.进入商场超市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付款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6.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购物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商务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商务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968306
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农贸市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
3. 进入场所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市场保持空气流通。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明确标识。加强场内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通过小喇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加强防控宣传。
7. 对公厕、垃圾存放点等重点场所加强卫生管理,场内垃圾做到“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8.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9. 上岗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0. 工作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
11. 进入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证明,从业及货运人员要按每日一次频率参加核酸检测。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避免人员接触,减少购物、逗留时间;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966883
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医疗机构只保留1个出入口管理,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所有门诊、急诊入口独立设置预检分诊台,详细、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规范信息登记和报告;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3.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格将发热患者引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在4—6小时内予以反馈。结果反馈之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实行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截留和常规诊治具有新冠“十大症状”的患者,对有“十大症状”患者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抗原筛查。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县卫健委,同时将患者引至临时隔离房间对其核酸采样、送检,并尽快通知120将其转诊县第一人民医院,做好信息登记及追踪,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4.明确专人负责病区管理工作。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限制一人陪护,并对陪护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发放陪护证。每日对患者及陪护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排查。实行病区门禁管理,禁止探视、限制陪护人员活动范围,病区所有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5.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应检尽检”工作,对所有工作人员(含保洁、后勤服务等)、重点科室、重点人群、住院患者及陪护等按规定的频次“应检尽检”,确保及早发现可疑病例并早处置。
6.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配齐配强感控专职人员(100张以下2名、100—500张之间不少于4名、500张以上按照每增加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增配1名),全面落实感染防控相关规章、标准指南和技术规范,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落实院感防控每日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杀制度,普通区域每天不低于2次消杀,重点区域(如发热门诊、隔离病房、中心实验室、核酸采样点等)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不低于四次消杀。
7.社会“应检尽检”人员核酸采样设置老计生委采样点、县工人文化宫两个采样点,“黄码”人员就医设置康民医院采样点。核酸采样人员需符合标准二级防护,实行一人一手消。
二、工作人员责任
8.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及定点“黄码”医院所有工作人员、负责转运疑似或阳性病例及隔离点人员的120驾驶员、转运人员等重点人员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统一班车两点一线出行。
9.各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出县,如确有需要外出,严格落实报批制度。配合做好职工健康状况日监测制度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同居人员)排查,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规范就医。
三、服务对象责任
10.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有序按“一米线”排队就诊,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1.社区居民核酸抗原自测结果阳性,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由社区复验确认后向镇和县疾控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拨打120,做好个人防护等待120转至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如违反以上规定,县卫健委、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报县联防联控指挥部联合部门共同查处。
监管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696909
临街营业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针对小百货超市、水果店、文具店、服装店、金店、五金水暖店、建材店、手机店等营业场所)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营业场所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收银处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加强卫生管理,做到营业场所垃圾 “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7.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符合《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号)相关规定。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1. 严格控制顾客接待量,按照实有营业面积(除货物摆放区域)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人。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付款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16630
工业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公共场所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工信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厂区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8.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网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处置演练。
9. 设置专门接收快递场所,对每件快递进行消杀。企业办公区、会议室、车间、厂区、宿舍、食堂等要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每日2次以上,并做好台账记录。
10. 企业食堂配备洗手台、洗手液,采取分餐、自助用餐、错峰就餐,餐桌加隔板或贴有“一人一桌”标识。
11.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2.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特殊岗位人员一天一检测,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3.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货运车辆防控责任
14. 县外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提前1天通过“惠泽通”申报,涉疫地区车辆人员不得入灌。
15. 县外货运车辆及人员入灌全程闭环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场所停车,严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16. 货运车辆及货物进入厂区登记、消毒,货物开箱、拆包、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消杀工作。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工信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1188
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服务台处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场所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文广旅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通过小喇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加强防控宣传。
7. 加强卫生管理,做到垃圾 “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8. 实行预约制游览,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调控游客数量。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1. 景区内的商店和小卖部等场所需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提倡非接触方式扫码付费。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提倡网上预约、线上购票、非接触方式购票和付费。
15. 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人员接触;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文广旅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部门: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2501
公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室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进入公园的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综合执法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3.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公共设施、座椅座凳、健身器材、游乐设施、垃圾桶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4. 加强卫生管理,做到垃圾 “即满即清、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5.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6.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0%。
7. 常态化对园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劝导群众不聚集、不扎堆,禁止聚集性活动。
8.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9. 进入公园需佩戴口罩,确保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正常,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0.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人员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关停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16630
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
3.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住建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 场地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6.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合理安排生活区出入口,宿舍保持自然通风及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宜按人均不小于2平方米确定,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确保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7.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8. 上岗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0%。
9. 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做到垃圾“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三、外来人员责任
10. 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1. 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人员接触;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住建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部门: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1184
物业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物业小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
3.物管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进入小区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住建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对公厕、垃圾存放点等重点场所加强卫生管理,小区内垃圾做到“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7.外来人员滚动摸排,内部人员进出登记规范,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社区(村),“五包一”人员要及时登记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做好心理安抚和劝导工作,保障日常生活所需。
8. 通过小喇叭、显示屏、条幅、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宣传到每户每人。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小区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小区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物管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1.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2. 进入小区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3.业主及外来人员应主动报备行程及健康状况,如核酸抗原自测结果阳性,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由社区复验确认后向镇和县疾控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拨打120,做好个人防护等待120转至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14.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人员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住建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1184
邮政快递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邮政快递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邮政管理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根据需要可增加消毒次数。所有场所要减少人员聚集,减少近距离交谈。
6. 确保来灌邮件快件100%消杀到位,邮件快件传送带上必须安装消毒液自动喷淋设施并正常使用,邮件快件送至末端网点后要进行第二次消杀。
7. 邮件快件运输车辆按每进港一次消杀一次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重点对车辆的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8. 做好邮件快件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全程封闭管理。
9. 暂停中高风险地区及进口邮件快件收发业务。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涉疫邮件快件立即实施拦截、隔离管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就地封存或者整车退返,并对涉疫邮件快件进行疫情排查并采取必要处理。
11. 做好配合重点区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寄递运输保障工作。
二、工作人员责任
12. 上岗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3. 对快递三轮车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清洁消毒,重点消杀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
14.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5. 寄出快递时,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6. 收取快递后,应在空旷地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后再拆解,并对内容物进行消毒处理。
17.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邮政管理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邮政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45
美发行业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美发行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报县卫健委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理发工具以及顾客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6. 营业场所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合理控制人流量,避免人员聚集,不得超过满额接待量的75%。
10.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1.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确保每周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12.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13.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4.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5.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等候时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卫健委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338995
宾馆(住宿)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宾馆(住宿)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最低楼层设置临时隔离房1间,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客房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营业场所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10%。
11.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现金等物品接触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排队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避免人员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对个人健康情况如实承诺。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局
举报电话:12345 110
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金融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金融办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营业大厅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配备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过的口罩,每日营业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封包投入垃圾箱。
8.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1.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现金、凭证等资料接触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提倡错峰办理业务;等候时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金融办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金融办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12958
机关事业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公务用车每日消毒。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7. 食材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实行错峰用餐、分餐制,减少堂食和交流。
8.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和安全社交距离。
9.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10.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1.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核酸检测按照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设置1—2名卫生监督员,每天“双码”、“惠泽通”查验全覆盖,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12.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3.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 等候办理业务时,需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无等候区的场所,排队需保持“一米线”距离。
15.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机关工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监管单位: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2253
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场所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人社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加大线上培训范围,严控线下培训规模,座位1米间距,班次不超40人,实训场所一人一工位。
7. 对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公共活动区域等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30分钟以上;每日一次全面规范清洁消毒。
8. 设立独立隔离室,配足红外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9.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10. 上岗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工作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1. 对学员每日行程和健康状况检查并做好登记,有外地旅居史和因病缺勤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登记追查和报备审核制度。
三、服务对象责任
12. 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3. 避免人员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对个人健康情况如实承诺。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人社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90005
售楼处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售楼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住建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电梯按钮、开关、饮水机出水口、按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加强卫生管理,垃圾做到“即满即清、日产日清”。
7. 场所内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8. 鼓励通过VR、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房源推广、营销业务,减少与客户线下接触的频次和时长。
二、工作人员责任
9.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0. 工作人员与客户传递合同等资料接触后,应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酒精棉擦拭。
11.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2.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3.提倡错峰办理业务;等候时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住建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1184
燃气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单位责任
1. 签订《燃气场所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2. 醒目位置张贴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惠泽通,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
3. 进入室内的所有人员戴口罩、量体温,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并报县住建局和县疾控中心,或拨打12345。
4.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5.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并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2次。以上消毒工作均需做好消毒记录。
6. 营业场所只保留正门及必要的消防通道。
7. 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8.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并协助对场所的封控管理。
二、工作人员责任
9.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每周核酸检测比例不少于从业人员的25%,确保一个月内全员核酸检测覆盖一次。
10. 针对客户业务办理,合理引导分流,并适时提供上门充气服务。
11. 建立工作人员外出和返灌报备制度,并贯彻落实(含同住人员)。
三、服务对象责任
12.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在“惠泽通”上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办理业务时保持“一米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3.提倡错峰办理业务、非接触扫码付费;等候时隔位就坐少走动,结束后尽快离开不逗留;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如违反以上规定,由县住建局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管单位: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12345 0518—8322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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