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附:办理材料:
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2、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1份;
3、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1份。
办理流程:
1 | 决定 | 0工作日 | 作出批准决定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 |
3 | 受理 | 0工作日 |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资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