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1 15:2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1东海县社保缴费基数,东海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2021东海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办理指引
内容简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7月1日起,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二、实行分档缴费基数2021年7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7月1日起,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二、实行分档缴费基数
2021年7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您如需调整当前缴费基数,请您至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或是拨打东海县税务局特服号0518-96888753咨询办理。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间
首次参保人员从本人申请办理之月起开始缴费,不得前补。
四、首次参保如何办理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县政务中心三楼征缴中心窗口办理。
2、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助办理。
3、手机下载下方“江苏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五、养老保险费不得预缴
从2021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重要提醒:从2021年1月1日起,1月份只可缴纳1月份当月的养老保险费,不可预缴2-12月份的费用;2月份只可缴纳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可预缴3-12月份的费用;3月份只可缴纳1-3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可预缴4-12月份的费用;以此类推,12月份可一次性缴纳当年度1-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不可补缴。
六、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提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七、缴费方法
(一)微信缴费关注“连云港税务”,点击下方“微办税”中的“社保缴纳”菜单。
(二)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三)银行网点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东海县建设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
东海县建设银行各网点信息:
建行营业部 地址:幸福北路38号
水晶支行 地址:海陵东路109号
幸福支行 地址:幸福北路169号
新建支行 地址:北辰路68号
(四)建设银行“智慧缴费”,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
以上内容,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准。
人社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税务政策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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