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两个档次,参保缴费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1000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700元/月。
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同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执行。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特别提醒领取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1.因失业补助金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您务必前往银行(社会保障卡左上角所示)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2.多个地区参保的失业人员请您在最后的参保地申领。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只可申领1次,无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6.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