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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商品房按揭贷款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1 20:3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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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三、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

办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五、所购商品房(期房)已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六、申请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超过两次的,或是使用两次以上的能提供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证明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次数分别计算;

七、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同一套住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没有采取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十、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十一、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注: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

注: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户籍的,还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注: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

4.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

注:购房合同为房地产网上备案合同

5.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

注:由开发企业出具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受理

注: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贷款审批

注:“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抵押登记

注:借款人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发放

注:借款人持抵押手续到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办理地点

1.东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1881);

2.灌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西环路美都新城小区西门南侧,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

3.灌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4.赣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赣榆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5.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0518-85411597)

6.连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连云区中华西路49号建行港口支行,邮编:222000,电话:0518-82304865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