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积金提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办理渠道: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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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5)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6)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办理说明: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需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与其产权所有人一次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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