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动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已于2021年9月3日起开始受理三孩生育登记。
【办理规定】
》》》根据政策规定,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参照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的方式,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三孩生育登记。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本县户籍方提供户口簿(原件),非本县户籍方提供居住证(原件);已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夫妻2寸合照1张;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